浑南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工作纪实
2017年01月23日

《沈阳市劳动争议调解条例》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的施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劳动纠纷和矛盾,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浑南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成立两年来,先后接待职工群众咨询有关法规政策400余人次,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起,涉及职工95人,涉及金额102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
浑南区职工服务中心于2016年7月18日成立,位于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与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一起,为职工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区职工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先后解答企业及职工咨询电话3000余人次,办理建会批复、返还工会经费等业务300余件,办理法人资格证业务144件,办理审查集体合同业务38件,涵盖企业350余家,医疗综合互助保障理赔200次,服务卡办理7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