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明确四个要求超前防范建筑噪声扰民
2017年03月31日
为解决群众关注的每年季节性建筑施工噪声扰问题,近日浑南区环保分局制订《2017年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我区50余家建筑施工单位召开“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通过明确要求、加强监管,落实“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承诺书”等制度,超前防范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一是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明确自身施工噪声防治的具体责任,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如设置降噪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位置等,减少施工噪声污染;
二是要求提高施工人员降噪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降低人为噪声如运输车辆喇叭声、施工敲打噪声、装卸噪声,力争将施工建设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要求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晚22点以后至次日凌晨6点之前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四是要求各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不得违法违规作业。确实因生产工艺需要或者抢修、抢险作业必须夜间施工的,须于夜间施工作业日前三日到浑南环保分局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即日起,浑南环保分局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巡查,包括夜间动态巡查,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第一时间现场查实。对于多次存在擅自夜间施工行为的单位,除依法加重处罚外,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区环保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