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宗委开展春节期间清真食品大检查
2018年02月04日
为规范我区清真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少数民族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区民族宗教委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对11家已取得《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人员详细查看了清真生产企业、清真饭店的工商营业执照、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业主民族成分证明等证件,查看进货单据、要求业主继续保持清真专柜专卖,清真饮食摊点与非清真食品分区经营,严格执行清真食品管理有关规定,决不能泛“清真化”,认真做好清真生产经营工作。
检查人员利用这次检查,向经营者宣讲民族政策及清真食品管理相关规定,并发放了《致全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封信》,要求负责人严格遵守《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本单位内部从业人员的意识形态教育。
通过此次大检查,让节日里的清真食品市场更加正本清源,为有清真食品需求的市民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区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