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投放企业恢复经营“应急金”

2020年02月14日

2月13日,省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文件,其中明确要求要着力做好企业复工后的金融服务。

    《措施》提出,银行机构要提早谋划、科学研判市场变化,提前进行项目调研和项目储备,稳妥有序推进授信流程,满足全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企业开工复工、春耕备耕的信贷资金需求;要将信贷规模、人力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继续向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持续扩大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规模,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比重。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20%。

    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等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出现还款困难时,省担保集团利用3亿元应急转贷资金提供服务,开通应急转贷服务受理快速审批绿色通道,适当延长单笔业务使用期限,实行转贷资金使用优惠费率。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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