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2012年12月24日
12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凤贵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法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县政府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解决东湖中学资金问题的决定。
会议指出,加快东湖新城重大项目的建设,是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解决东湖中学资金问题的议案是符合法库发展实际的。希望在下步工作中,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筹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法律及财经纪律的要求,严格手续审批,完善监督程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的监管,把好事办得更好,办得更实。
就人大近期工作,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自觉用十八大精神指导人大工作实践。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银海泉、王树生、段绍英、何云波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姜春杰,县法院,县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