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召开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动员会议

2015年07月13日

  为进一步落实“双基三化四解决”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沈阳市农村统计基础工作,保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7月10日,县统计局召开法库县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动员会,并制定相关工作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各级统计机构应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从事农村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证上岗,并接受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同时要保持相对稳定,做好人员变动的上报和工作交接。

  会议要求,各区、县(市)统计机构要配备专职农村统计工作人员,并配备统计工作所需的办公和信息化设备等,认真履行好组织领导所辖地区的农村统计业务工作和统计人员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开展统计执法等工作职责。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村要按照会议要求,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和所需设备,实事求是做好所辖地区的各类农业、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原始统计数据的记录和搜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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