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即将“全市通办”

2020年08月31日

9月1日起,作为东北地区第一个婚姻登记跨区办理试点城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工作。

“通办”范围包括两类:一是婚姻登记当事人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的居民,可以选择本市任一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二是可跨区办理的婚姻登记业务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

以下情况,不“通办”:一是婚姻登记档案查询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二是涉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仍由沈阳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统一办理。

另外,婚姻登记部门提醒大家,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前预约。

预约方法

一、市民可以通过沈阳市民政局官网、沈阳民政公众微信号、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网上预约。

二、网上预约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拨打拟前往的婚姻登记处咨询服务电话进行电话预约。

三、休息日、节假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不预约的不予办理。

(撰稿人:王晨曦 审核人: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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